深圳市保航达保险咨询有限公司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提供提单上资料(发货人或收货人、唛头、提单号、件数及包装、货名、起运日期、船名航次、起运地、中转地、目的地、)出草稿--核对--出单。